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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两年房价大涨,不少开发商宁愿双倍赔偿定金,也拒绝按照认购书内容签订售楼合同。昨天,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(房产庭)副庭长赵云川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开发商如果恶意违约,最高将被判赔给买房人前后房价的差价,让开发商无利可图。
房价走高开发商违约增多
“去年的房价大涨,所以涉及认购书的纠纷越来越多,大多是开发商拒绝按照认购书约定签售楼合同而造成的。”昨天,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(房产庭)赵云川副庭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。

赵云川说,目前广州市两级法院受理的这类案件数量不断增加,还有更多的买房人持观望态度,想看看法院的判决结果,然后再决定是否起诉。
赵云川归纳此类案件大致可分为三类:一是开发商起诉要求确认认购书无效;二是开发商主动承认违约,并愿意双倍返还定金,解除认购书;三是买房人向开发商提出诉讼,要求赔偿损失。
一般违约判赔差价的两三成
“我们的处理原则是,要根据合同法的立法精神,鼓励市场交易,所以不轻易认定认购书无效,也要利用裁判手段,提高违约方的违约成本。”赵云川对此表态,如果发现开发商极端恶意违约的情况,如已获预售许可证却隐瞒拖延不签订合同等,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开发商赔偿买房人前后房价的全部差价,让开发商无利可图。
赵云川说:“赔偿这个问题是最麻烦的,要认定如何赔偿,由于开发商的违约,买房人的损失客观存在,应该获得一定的赔偿。我们目前的原则是,开发商一般违约的话,住宅类判赔差价的20%―30%,非住宅类判赔10%左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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